木結構建筑防火的研究現(xiàn)狀—木結構建筑的防火--材料防火
2 木結構建筑的防火
我國木結構建筑設計的主要依據(jù)是GB 50005-2003《木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。與鋼材和混凝土不同,木材屬于固體可燃物質,在GB 50016-2006《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中,其火災危險性被列為丙類;按照GB 50222-95《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,其燃燒性能等級為B 級。若不經(jīng)阻燃處理,在建筑上是使用將受到極大限制。
木結構建筑的防火主要包括材料防火和結構防火兩方面。
2.1 材料防火
1)木材染色機理 木材是天然高分子有機化合物,由90%的纖維素、半纖維素、木素及10%的浸填成分(揮發(fā)油、樹脂、鞣質和其他酚類化合物等)組成。在火災中,木材溫度可高達800~
木材在熱作用下可發(fā)生熱分解反應,形成許多簡單的低分子物質,其中部分會聚合或縮合成樹脂狀物質。同時,隨著溫度的升高,反應由吸熱轉為放熱,又加速了木材的熱分解。研究人員曾對木材熱解過程進行大量的試驗研究和數(shù)值模擬,結果表明:阻燃處理可以有效地減慢木材的熱分解反應。因此,木結構住宅,特別是在室內,應盡量使用阻燃性材料。
2)防火處理方法 早在5000年前的我國古代,就已采用在木柱外面涂覆泥土的防火方法,后來對大型木質梁、柱,采用漆布包纏后,再涂以黏土、石膏等難燃性物質進行防火。在沿海地區(qū),有用還是作防火處理的木材建造燈塔的記錄。
木材阻燃處理大致可分為2類:一類是溶劑型阻燃劑的浸漬法,另一類是防火涂料(又稱阻燃涂料)的涂布法。常用的工藝有3種: ①深層處理。通過一定手段使阻燃劑或具有阻燃作用的物質,浸注到整個木材中或達到一定深度,如采用浸漬法和浸注法; ②表面處理。在木材表面涂刷或噴淋阻燃物質,但這種方法不宜用成材處理;③ 貼面處理。在木材表面敷貼阻燃材料,如無機物、金屬薄板等非燃性材料,或經(jīng)過阻燃處理的單板等,或在木材表面注入一層熔化了的金屬液體,形成所謂的“金屬化木材”。
市場上常見的木材阻燃產(chǎn)品,大多是采用聚磷酸銨或以氨基樹脂固定的阻燃劑。目前在我國,木材阻燃技術已得到廣泛應用,基本能滿足建筑防火及防火等級的要求。與未處理木材一樣,防火處理后木材仍具有質輕,易加工,安裝、施工便利,費用低,無需維護和保養(yǎng)等優(yōu)點,可滿足木結構建筑的設計要求。